為貫徹落實《軍人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辦法》(國發(fā)﹝2013﹞42號)、《衢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工作實施細則》(衢政發(fā)〔2015〕13號)、《江山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辦法(試行)》(市委辦〔2007〕10號)和《江山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辦法的補充意見》(江組發(fā)〔2008〕13號)文件精神,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駐江部隊現役軍人隨軍家屬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江山市鄉(xiāng)鎮(zhèn)基層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名。
二、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選調的方式進行。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三、選調對象
面向具有在編在崗事業(yè)身份的駐江部隊現役軍人隨軍家屬(已具有本市事業(yè)單位身份的人員不在本次選調范圍內)。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四、選調條件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作風正派,團結協作;愿意履行義務,廉潔奉公;身體健康;
事業(yè)單位試用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選調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五、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生家屬檔案評分、考核、辦理相關手續(xù)等程序。相關選調信息同時由江山市人武部向各駐江部隊發(fā)布。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 (江山市區(qū)鹿溪北路238號)。
3、需攜帶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近照1張。繳納考試費用參照浙價費〔2004〕14號文件精神,每人每門40元。
4、報名方式為組織推薦,由各駐江部隊政治部匯總填表后上報,市人武部統一審核,上報截止時間為6月29日。報名者需填寫《2016年江山市面向駐江部隊隨軍家屬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
5、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少于選調崗位計劃數的相應核減選調人數,直至核銷該崗位選調計劃。核減核銷指標數屆時將向社會公告。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憑發(fā)票退還考試費。
報名者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委托書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及身份證明必須真實可靠,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并向考生及家屬所在單位通報。
報考者須服從選調單位的崗位設置要求。
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繳費發(fā)票領取《準考證》,發(fā)放準考證時間:2016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yè)局會議室(江山市區(qū)鹿溪北路238號)。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領取。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7月9日,具體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兩門,滿分均為100分。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選調崗位數,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面試(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若面試階段出現空缺,不予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生家屬檔案評分
面試結束后,對參加面試人員的家屬進行檔案評分,評分工作由江山市人武部統一實施。
考生家屬檔案評分的標準按照《浙江省軍隊轉業(yè)干部考核賦分暫行辦法》(2013年5月修訂)執(zhí)行,主要反映考生家屬在部隊服役年限、職級、學歷、獎勵、懲戒等內容綜合打分。
(六)考核
檔案評分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考生家屬檔案評分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2×30%+面試成績×30%+考生家屬檔案評分成績×40%。按照選調崗位數,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同分的,以《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考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武部、市編委辦、市人力社保局、擬接收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及選調崗位的要求執(zhí)行。
考核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辦理相關手續(xù)
考核結束后,考核合格人員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將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使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選調資格或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資格致使選調人員達不到實際選調數的,在擬選調人員上報審批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選調人員上報審批之后,因擬選調人員主動放棄選調資格或被取消選調資格的,不再遞補。
擬選調人員收到擬選調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選調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各類招考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選調考試無關。
(二)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涉及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調入我市工作的現役軍人隨軍家屬,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六)、本公告由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江山市人民武裝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江山市面向駐江部隊隨軍家屬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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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山市面向駐江部隊隨軍家屬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17日
信息源:免費發(fā)布招聘信息_www.rcxx.com_免費招聘網